为进一步做好组织发展工作,逐步形成完善的人才结构、专业结构及合理的年龄结构,以满足盟的各项工作的需要,现根据《中国民主同盟章程》、《关于民主党派组织发展若干问题座谈会纪要》、《中国民主同盟组织发展暂行条例》和有关组织发展工作文件精神,结合自身实际,制定连云港民盟2010年组织发展计划。
一、组织发展工作的指导思想、方针、原则和宗旨
1、组织发展的指导思想是:中国民主同盟是与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的参政党。盟的组织发展必须坚定不移的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统筹兼顾,保证盟的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盟的组织发展应坚持“四个有利于”的原则,即:(1)有利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2)有利于贯彻“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3)有利于加强自身建设;(4)有利于更好地发挥参政党的作用,继承和发扬盟的优良传统,为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维护社会稳定和祖国统一大业服务。
2、组织发展的基本方针是: 坚持以从事文化教育以及科学技术工作的高、中级知识分子为主、坚持以大中城市为主,坚持以有一定代表性的中上层知识分子为主,注重政治素质,坚持发展与巩固相结合,有计划的稳步发展。
3、组织发展的基本原则是:在工作中发展,发展是为了工作,把组织发展与搞好参政议政、加强自身建设,尤其是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结合起来。
4、组织发展的宗旨是:立足长远,优化结构、提高层次、突出特色。
二、2010年组织发展目标
1、当前全市共有盟员373人, 2009年实现年度净增率为5.4%。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按6%左右发展速度,2010年预期发展新盟员数为20-25人,。
2、坚持政治标准,重点发展高素质、高层次、有潜力的中青年知识分子,进一步提高盟员总体素质。2010年的预期发展目标为,盟内中上层人士所占比例保持在98%左右。
3、在坚持重点分工的前提下,在改善结构性人才短缺问题上下功夫。积极发展经济、金融、管理、法律以及其他非重点界别代表人士,以改善盟组织的知识结构和专业结构,适应参政议政对人才的需求。严把“入口关”,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2010年争取这些界别盟员人数发展比例逐步上升。
4、为进一步改善盟内日趋老龄化状况,进一步改善盟员年龄结构,使盟员的平均年龄稳中有降, 2010年的预期目标为,新盟员平均年龄控制在40岁以内,离退休成员的比例由现在的40.8%降至38.7%左右,盟员平均年龄55.3岁有所下降。
5、组织发展工作还要和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紧密结合,增强组织发展的目的性。既要注重发展一批学术地位高、社会影响大的知名专家、学者和业务拔尖人才入盟,以发挥盟的优势,扩大盟的影响力。又要发展一批综合素质好、有参政议政潜能、有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的复合型人才,组成实职干部和专职干部的后备梯队。
三、实现目标的主要措施
1、面对新形势、新要求、新情况和新问题,我们要认真贯彻各民主党派中央《关于进一步做好民主党派组织发展工作座谈会纪要》文件精神,认真贯彻《民盟中央关于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精神,严格执行《中国民主同盟组织发展暂行条例》,严格按照组织发展的有关原则和要求开展工作,从源头抓起,增强组织发展的目的性。
2、提高责任意识和岗位意识,切实强化“一把手”工程。组织发展工作要与提高盟的参政议政能力和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相结合,增强组织发展的目的性。既要注重发展有一定学术地位和社会影响力的知名专家、学者和业务拔尖人才入盟,以发挥盟的优势,扩大盟的影响力。又要发展一批综合素质好、有参政议政潜能、有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的复合型人才,组成实职干部和专职干部的后备梯队。对高层次人才和重点对象,我们要实行“三顾茅庐”的做法,加大工作力度。
3、拓宽视野,积极主动,在各级非党的政府官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物色对象,做好发展工作,为下一届市盟换届和政府、人大、政协换届做好人才储备。一是继续加强在高校、部、省属科研院所发展高层次人才的工作,确保民盟在高教等领域的传统人才优势;二是注意发展省、市、县(区)三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的无党派人士入盟;三是为适应非中共党员实职干部安排的需要,在政府各部委办局、县区副科级以上非中共党员干部中物色人才,适时发展;四是关注经济、法律、金融、管理等非重点界别代表人士的发展,充分用好30%的比例,逐步提高非主流界别盟员比例。
4、完善和规范组织发展工作的制度和程序,使组织发展工作进入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要在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稳步发展"的原则基础上,严格按照发展程序吸收盟员。
同时,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加强对申请入盟人员的沟通、交流和引导工作,以求实效。
民盟连云港市委
2010年0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