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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连云港设立国家东中西合作发展示范区的建议
发布时间:2010-12-27 访问
 

在连云港设立国家东中西合作发展示范区,需要国家从区域优势资源的共建、共享、共用方面考虑,积极开展改革探索,研究制定一系列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具体建议如下:
1、明确连云港徐圩片区作为国家东中西互动协调发展示范区的载体。徐圩片区范围包括烧香河以南、烧香支河以东、善后河和埒子河口以北之间岸线、海域及后方陆域和金港湾物流园区,总面积220平方公里,是连云港拓展港口功能、开发新的增长极的重要区域。建议将徐圩片区作为国家东中西互动协调发展示范区的载体,在资金筹措、港口建设、海域使用、产业布局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
2、进一步提升连云港口岸管理能力。根据口岸业务快速增长的需要,提高连云港口岸查验单位级别,增加查验机构人员编制,以便于与陇海沿线口岸单位进行业务上的有效衔接,提高服务效率。
3、对连云港实行生产力布局倾斜。建议国家结合功能区规划和产业政策,引导产业合理向连云港转移。将连云港炼化一体化、原油储备基地和东海-连云港原油输入管道纳入国家“十二五”规划,在连云港徐圩片区布点1000万吨/年炼油、100万吨/年乙烯等大型石化项目。将连云港确立为新型钢铁基地,支持新上钢铁项目,并推动中西部部分钢铁企业局部或整体搬迁至连云港徐圩片区。
4、研究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和推动中西部地区诸省共建共用连云港。一是支持连云港港在中西部城市设立“陆港”,增强连云港服务中西部的能力和连接南北、沟通东西的枢纽作用。二是支持连云港国际物流园区建设力度,把连云港市物流园区建成苏北、鲁南及辐射陇海-兰新沿线最有影响力的综合性国际物流园区,推动中西部诸省与连云港共建共用连云港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中心。三是支持连云港构建与港口物流相配套的金融、保险、法律等综合服务体系,推动东中西部在现代服务业领域的互动合作。四是进一步推动新亚欧大陆桥协调机制创新,推进西部矿产资源出海口定位连云港,连云港进口货源向陆桥西部沿线输送。

2010年4月7日

供稿人:江苏省政协委员、连云港市政协副主席、民盟连云港市委主委 范忠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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