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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有望在连设立东中西合作示范区
发布时间:2010-12-27 访问

在我市设立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是江苏沿海地区开发规划中提及的内容。28日,徐圩新区管委会发出消息:经过一年多时间的努力,在国家发改委对外经济研究所设立示范区建议方案基础上形成的《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建设总体方案(2010-2020年)》,已由国务院批转国家发改委牵头征求有关方面意见。
  日前,国务院批转国家发改委牵头就《总体方案》的内容征求国家有关部委和陇海兰新沿线省区意见。国家发改委将根据各方面的反馈意见,组织对《总体方案》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上报国务院审批。
  设立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旨在按照统筹区域协调发展的要求,依托连云港的区位、交通、开放优势,通过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鼓励在促进跨区域生产要素共享、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对接、加强产业合作等方面先行先试,创新合作模式,完善合作机制,使其成为我国东中西部地区开展区域合作的重要载体。
  2009年6月,我市委托国家发改委对外经济研究所启动了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专题研究工作,于10月初形成了《关于在连云港市探索设立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的建议方案》。总体思路是以连云港徐圩新区、连云港港区和大陆桥国际商务中心为先导区,以重大基础设施合作建设为突破口,以东中西重大产业合作项目为重点,以物流、信息、人才、融资等服务平台为支撑,力争用5至10年的时间,基本建立比较完善的区域合作发展体制机制,初步形成连云港与陇海兰新沿线地区、与长三角和环渤海经济圈、与东北亚地区一体化发展格局。
  在国家发改委对外经济研究所设立示范区建议方案基础上形成的《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建设总体方案(2010-2020年)》中,示范区范围为连云港市连云区行政区,包括徐圩新区、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连云港国际商务中心、连云港港区、保税物流中心五个主要区域,总面积766平方公里。示范区采取系统推进、分步实施的建设模式,以徐圩新区为先导区,重点建设综合物流服务功能区、产业合作发展功能区、国际商务服务功能区、科技和人才培养合作功能区、生态建设功能区五大功能区,建议国家重点在财税、投资、土地、开放、金融等政策方面给予支持,通过加快出海通道建设、产业合作基地建设、合作服务体系建设和体制机制创新,力争用10年左右的时间,把示范区建设成为我国重要的国际化大通道和对外开放门户、东中西产业合作基地和要素共享平台、区域合作体制机制创新的示范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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