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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盟连云港市委宣传信息工作评分及奖励办法
发布时间:2010-12-28 访问
  一、宣传类
稿件统计以每年11月30日为当年截稿日期,5元/分。

  理论文章 盟务活动 副刊 简讯
《中国统一战线》 20 20 15 10
《人民政协报》等中央媒体 18 18 12 8
《中央盟讯》、《群言》 15 15 10 5
《挚友》 15 15 10 5
《新华日报》等省级媒体 12 12 8 5
《江苏民盟》 10 10 5 5
《连云港日报》 10 10 5 5
市委统战部、市政协杂志 5 5 3 3
网站 市级1分,省级2分,中央3分
 
二、信息类
    稿件统计以每年9月30日为当年截稿日期,10元/分。
市委统战部《统战信息》、市政协《社情民意》、《江苏民盟信息》采用,每篇1分;省委统战部、省政协、民盟中央采用,每篇5分。获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的,每篇加2分;获中央统战部、省领导批示的,每篇加10分;获党和国家领导人批示的,每篇加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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