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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主同盟连云港市委员会2014年度决算公开内容(整改后)
发布时间:2016-06-22 访问
中国民主同盟连云港市委员会2014年度决算公开内容
一、单位基本情况
1、主要职能
民盟连云港市委在中共连云港市委和民盟江苏省委的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着力加强自身建设,认真履行参政议政职能,努力发挥优势服务社会,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为连云港市改革开放、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贡献力量。
    2、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民盟连云港市委机关下设办公室1个处室。本单位行政编制5人。截至2014年12月31日,在职人员为5人,其中行政编制4人、定员1人;另有退休人员2人。无下属单位。
二、2014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一)思想宣传
以开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为主线,以学习践行江苏民盟核心价值观为抓手,进一步坚定盟员理想信念,不断巩固多党合作的共同思想政治基础。全年累计召开各类学习、座谈、调研、参观等活动49次,参会盟员406人次。组织并推动全市盟员认真学习贯彻中共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根据民盟江苏省委总体部署,以学习实践活动为主线,以改进思想作风为年度工作重点,带领盟员扎实开展学习实践活动,通过举办基层盟务骨干培训班、新成员培训班,参加省市各类培训班及开展革命传统教育等活动,不断提升基层组织活力,增强广大盟员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的认识,夯实思想政治基础。
继续办好《连云港民盟》和民盟连云港市委网站,加强和主流媒体的联系沟通,充分利用盟内外宣传阵地开展宣传报道工作,提高宣传工作力度。全年共计刊发信息宣传、理论文章稿件104篇次。其中在《团结报》刊登1篇、民盟中央网站刊登6篇;民盟省委等网站及期刊刊登64篇次;在《连云港日报》刊登理论文章4篇、信息稿件5篇;市政协及市委统战部等网站78篇次,有效提高了民盟市委对外宣传的效应。
(二)参政议政
扎实做好政协提案、大会发言、信息和社情民意工作。要围绕“十三五”规划、依法治市等领域的重大问题,围绕中共连云港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聚焦“一带一路”发展战略和港城深化改革中的重大问题,结合教育综合改革、城镇化建设、港产城融合发展等热点问题,努力在协商民主的实践中发挥民主监督作用,形成一批有较高质量的调研报告、政协提案、大会发言,向市委、市政府报送一批有较高参考价值的建议。民盟政协委员在省政协第十一届二次会议上,提交个人提案2件;在市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上,共提交发言一件,提案30件(含集体提案5件、个人及联名提案25件),其中:集体提案《关于提升我市城市现代化与国际化品质的建议》被市政协列为主席督办提案,《关于科学规划花果山风景区停车场的建议》被列为市委常委领办提案,《关于尽快出台我市“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实施意见”的建议》、《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城市物业管理工作的建议》等两件提案被列为副市长领办提案。4月,江苏省副省长、民盟江苏省委主委曹卫星带领民盟专家组一行来连调研,并召开沿海发展(临港经济)专家行座谈会,市长赵晓江、市委常委滕雯及常务副市长曹永林陪同参加相关活动。民盟江苏省委根据调研组专家的意见建议形成了相关意见和建议,并以建议信的形式上报江苏省政府,省委书记罗志军、常务副省长李云峰分别做出批示。
认真抓好社情民意信息工作,拓宽信息搜集渠道,充实信息员队伍,积极向民盟中央,省、市政协和省、市委统战部报送信息,进一步提高信息的质量。全年共上报社情民意48篇次,其中:省政府领导批示1条,民盟江苏省委采用16条,省政协采用1条,省委统战部采用1条。《关于推进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连云港徐圩新区)实行节能指标单独考核的建议》获副省长史和平的批示。在市委统战部举办的“我为‘丝绸之路经济带’东方桥头堡建设献一策”活动中,采用15篇,其中2篇得到市领导批示。
做好民主监督工作,盟员中现有市人大常委1名,市政协委员22名,县人大代表1名,区政协委员22名;其中市政协副主席1名,市政协常委3名;区政协副主席1名,区政协常委6名。另有9人次担任市级特约人员。
(三)组织建设
统筹推进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民盟省委五年发展规划》要求,结合连云港民盟实际,认真贯彻组织发展的系列方针、原则,在保持民盟高教界特色和优势的基础上,积极引进政治素质高、代表性强或发展潜力大的各类人才,优化盟员队伍层次结构。抓好抓实培训工作,办好中青年骨干盟员、新盟员、基层负责人等培训班,提升盟员信息系统的管理使用水平,提升盟员个人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继续提升专委会和基层组织活力。连云港民盟基层组织活力有效提升,全市民盟21个基层支部全部达标,其中2个特色基层支部、6个优秀基层支部。民盟连云支部获得民盟中央先进基层组织荣誉称号;民盟文化科技支部、连云支部、师专支部获得民盟省委“先进基层支部”称号;5人次获得民盟省委“先进个人”称号。
加大机关效能建设。民盟连云港市委认真做好公车制度改革和办公用房清理工作;完成民盟市委2014年度预算网上公开工作;完成连云港民盟志(1984-2005)的整理编撰、连云港年鉴和新浦年鉴之连云港民盟篇的编撰工作;完成民盟连云港市委档案归档等工作。进一步细化工作流程、完善规章制度,提高机关干部组织协调、调查研究、建言献策、公文写作、办事办会等综合能力和业务素质。
(二)社会服务
围绕服务沿海,服务“丝路”建设、服务民生、服务社会开展社会服务活动。整合盟内智力资源,做强农村教育烛光行动,以农村师资培训为重点,使对贫困地区联系点学校的教育帮扶工作再上新台阶,做好做强连云港民盟“吉祥鸟爱心联盟”社会服务品牌,持续开展“三下乡”、进社区等社会服务工作活动,探索社区服务工作的新模式。一年来开展各类社会服务活动30余次,参加盟员200多人次,累计服务对象8000人,捐赠金额约5万多元。2014年,赴东海县李埝乡开展教育帮扶活动,捐助学金22000元,各基层支部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服务活动,有效提升连云港民盟的社会影响力,受到了社会的广泛好评。
三、2014年度决算公开表
附表1: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编制部门:中国民主同盟连云港市委员会                                       单位:万元
收入 支出
项目名称 决算数 功能分类
功能科目 金额
一、财政拨款(补助)收入 116.12 一、一般公共服务 84.08
   1.公共财政预算资金 116.12 二、外交  
   2.政府性基金   三、国防  
二、专户管理非税收入   四、公共安全  
三、其他收入   五、教育  
    六、科学技术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  
    九、医疗卫生  
    十、节能环保  
    十一、城乡社区事务  
    十二、农林水事务  
    十三、交通运输  
    十四、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事务  
    十六、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十八、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5.72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事务  
    二十一、其他支出 4.40
本年收入小计 116.12 本年支出合计 94.20
四、上年结转资金 12.59 年末结转和结余 34.51
收入合计 128.71 支出合计 128.71
附表2  收入决算表
编制部门:中国民主同盟连云港市委员会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本年收入合计 财政拨款收入 备注  
000       合计 94.20 94.20    
20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84.08 84.08    
20103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 11.20 11.20    
2010399 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11.20 11.20    
20128 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 72.88 72.88    
2012801 行政运行 33.13 33.13    
20128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35.61 35.61    
2012803 机关服务 1.00 1.00    
2012899 其他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支出 3.14 3.14    
221 住房保障支出 5.72 5.72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5.72 5.72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4.14 4.14    
2210202     提租补贴 1.58 1.58    
229 其他支出 4.40 4.40    
22999 其他支出 4.40 4.40    
2299901   其他支出 4.40 4.40    
附表3:支出决算表
编制部门:中国民主同盟连云港市委员会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备注
000       合计 94.20 82.54 11.66  
20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84.08 72.42 11.66  
20103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 11.20 11.20 0.00  
2010399 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11.20 11.20 0.00  
20128 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 72.88 61.22 11.66  
2012801 行政运行 33.13 33.13 0.00  
20128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35.61 24.57 11.04  
2012803 机关服务 1.00 0.38 0.62  
2012899 其他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支出 3.14 3.14 0.00  
221 住房保障支出 5.72 5.72 0.00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5.72 5.72 0.00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4.14 4.14 0.00  
2210202     提租补贴 1.58 1.58 0.00  
229 其他支出 4.40 4.40 0.00  
22999 其他支出 4.40 4.40 0.00  
2299901   其他支出 4.40 4.40 0.00  
                 
 
 
附表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编制部门:中国民主同盟连云港市委员会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备注
000       合计 94.20 82.54 11.66  
20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84.08 72.42 11.66  
20103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 11.20 11.20 0.00  
2010399 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11.20 11.20 0.00  
20128 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 72.88 61.22 11.66  
2012801 行政运行 33.13 33.13 0.00  
20128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35.61 24.57 11.04  
2012803 机关服务 1.00 0.38 0.62  
2012899 其他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支出 3.14 3.14 0.00  
221 住房保障支出 5.72 5.72 0.00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5.72 5.72 0.00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4.14 4.14 0.00  
2210202     提租补贴 1.58 1.58 0.00  
229 其他支出 4.40 4.40 0.00  
22999 其他支出 4.40 4.40 0.00  
2299901   其他支出 4.40 4.40 0.00  
 
附表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部门:中国民主同盟连云港市委员会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经费支出数
  合计 82.54
301 工资福利支出 44.98
30101 基本工资 7.77
30102 津贴补贴 23.62
30103 奖金 6.1
30104 社会保障费 2.44
30199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5.05
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17.32
30201 办公费 4.8
30205 水费 0
30206 电费 0
30207 邮电费 0.42
30211 差旅费 2.11
30226 劳务费 3.98
30228 工会经费 0.22
3023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3.92
3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1.87
30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20.24
30302 退休费 12.23
30307 医疗费 0.6
30311 住房公积金 4.14
30312 提租补贴 1.58
30399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69
 
附表6:“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编制部门:中国民主同盟连云港市委员会 单位:万元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6.52 0 3.92 2.60
 
四、2014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总计128.71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116.12万元,为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用于部门预算支出拨款、追加部门预算拨款。
2、上年结转和结余12.59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的结转和结余,也包括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支出总计 94.20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 84.08万元,占89.25%。主要用于单位保障机构运转、开展各项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项目支出中包括各类会议、培训、系统网络维护、印刷费、走访交流等方面的支出。
2、住房保障(类)支出5.72万元,占6.07%。主要用于行政机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发放提租补贴支出。
3、其他(类)支出4.40万元,占4.67%。主要用于除以上支出(类)以外的其他支出。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金额),既包括使用本年从市级财政取得的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         
1、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
2014年度本单位财政拨款支出94.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2.5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的87.62%;项目支出11.6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2.38%。
2、“三公经费”情况
2014年度本单位“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6.0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车运行费支出预算3.00万元,无购置车辆预算;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3.00万元。
2014年度本单位“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5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现有公务用车一辆(本年未购置车辆),2014年全年公务车运行费支出预算3.92万元,占130.07%,主要是本年度新增多项调研考察活动;公务接待费支出2.60万元,占86.67%,减少的原因是单位严格控制公务接待人次及标准。本年度接待18批次,290人次。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34.51万元。
主要是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五、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是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是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3、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的结转和结余,也包括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4、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指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包括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财政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指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社会保障与就业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红十字会事务等。如行政机关开支的离退休人员经费和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为离退休人员提供管理和服务所发生的工作支出。
6、住房保障(类)支出,指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住房改革支出、城乡社区住宅支出等。包括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
7、其他支出,指除以上支出(类)以外的其他政府支出。  8、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是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的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9、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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