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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改善农村“空巢老人”生活状况的建议
发布时间:2011-01-31 访问

近年来,随着农村年轻劳动力向城市的转移,我市“空巢老人”家庭大量增加。由于子女外出经商或创业、就业等原因,有近40%的老人与子女“分居”而成为“空巢老人”。“空巢老人”普遍缺乏照料,因为自身及经济条件限制,大多居家自养,生活困难,健康状况也比较差,70%以上疾病缠身;“空巢老人”居住条件大多也比较差,近8成老人居住平房,且住房陈旧条件差;与此同时,近半数“空巢老人”还要承受“啃老”负担,承担家庭农业生产。故而“空巢老人”通常孤独无助,心情郁闷、沮丧,食欲减低,睡眠失调;医疗救助以基层医疗为主,看病难、看病贵仍然存在。 精神生活以聊天为主,孤独寂寞。
    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保障农村“空巢老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享,构建和谐社会主义新农村,就如何改善“空巢老人”生活状况,提出几点建议:
    一、努力营造爱老敬老的社会氛围。一方面要加大贯彻《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宣传力度,另一方面要加强在校学生、农村青年的孝道教育。要充分利用农村互助的潜力,提高群众的互助互爱意识。鼓励农村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互助活动或精神文化活动,努力缓减老年人的孤独感,让老年人老有所乐、老有所为,形成邻里和谐、互助互爱的融洽氛围。
    二、扎实推进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志愿者特别是身体健康的低龄老年志愿者,采取结对帮扶的办法,为高龄空巢老人提供生活照料、心理抚慰、应急救助、健康保健、法律援助等服务,积极为他们排忧解难;组织青年志愿者爱心服务活动。要充分发挥乡、村团组织、青年村民代表、党员代表在新农村建设生力军、先锋模范作用,实行结对帮扶,定期上门家访,跟踪服务,及时了解掌握“空巢老人”的基本情况,并解决一些实际问题。
    三、鼓励农民就近就业。加快我市工业园区建设,就地解决我市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让农民“离土不离市,离土不离乡”,就近就业更有利于照料父母,缓解“空巢老人”的生活压力。
    四、完善农村救济救助和低保制度。对临时性生活困难的“空巢老人”应实施春荒冬令救助;对日常生活困难或“空巢老人”家庭有供养大中专生、其家庭人均收入又略高于低保标准的,应将“空巢老人”纳入低保范围。
    五、加快农村敬老院改、扩建工程。我市各乡镇敬老院大都设施陈旧,床位少,又无卫生间,基础设施不完善,给老年人生活带来不便。
    六、要把发展养老事业与医疗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结合起来,确保老人得到必要的养老和医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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