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救助制度是我国一项重要的福利保障制度,它是为了消除贫富差距拉大,推进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措施。低保救助对象从资格的认定审核到低保资金的发放领取,都应该有一整套严格规范的操作程序。但近几年来在农村低保金的使用工作中发现,低保制度在施行过程中存在很多弊端。主要表现在:
1、低保资金的使用缺乏有效的监管。一些地方低保户名额确定权完全交给了村干部,由村干部来决定,对于哪些人享受低保,享受多少低保,群众一无所知。
2、低保资金的使用缺乏透明度和监督机制。不少地方出现了一些不该出现的“干部低保户”、“富翁低保户、关系低保户”。真正应当享受低保的人得不到低保金,而一些根本不符合低保求助对象的却轻易拿到低保金。
3、有些村干部通过各种关系和工作之便,把低保金的使用当做自己走后门的工具,首先考虑的是自己、亲戚、朋友,甚至虚报冒领,套取低保金为个人谋利益。
仅仅为了每月一百元(我市农村五保户每人100元)的低保金,村干部就敢弄虚作假,捏造低保的名分为自己捞取利益。这是一种腐败行为,侵犯了低保户的利益,既影响了政府的形象,也影响了社会的和谐与稳定,造成了恶劣的效果。
为此建议:
一、要完善农村低保户救助资金使用的监管制度。设立由村两委、村民代表及有关人员组成的低保金使用监管领导机构,全过程负责低保金的使用,保证不出漏洞。
二、要增加农村低保户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对低保对象的资格认定审查,对低保资金的发放领取以及低保政策,救助条件、救助标准进行公示,让群众一目了然。
三、要加大惩处力度。一旦发现有人私自挪用或中饱私囊,就给予严历打击;不但要将违规领取的低保金退出来,而且要加倍赔偿。对情节严重的以贪污犯罪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