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促进文化旅游发展的建议
发布时间:2010-12-29 访问次
文物是我们民族悠久历史的稀世物证,保护文物就是保护中华民族的悠久历史和赖以生存、发展、走向未来的文化根基。如何保护好文物,是世界各国、各民族共同关心的课题。市委、市政府十分重视我市文物事业发展。先后出台了一系列优惠和扶持政策,并将我市有着深厚文化内涵的文物资源与旅游业有机结合,为我市重点文物开发与保护、推动我市旅游事业的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然而,随着我市旅游事业的迅速发展和现代群众性旅游活动的兴起,在为我市的经济带来活力的同时。为文物保护工作带来了新的难题。
文物是旅游业重要资源,也是发展旅游业新的增长点。发展文物事业,既是建设文化强市的迫切需要和造福后人的千秋功业,又有利于历史文物所携带的信息的传播,实现历史文物更大的社会和经济价值。据统计,我市已有68处文物保护单位被辟为参观旅游场所,占文物保护单位53%,文物与旅游相结合已取得可喜成果。为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促进文化旅游得发展,建议如下:
1、尽快出台地方性文物保护条例,以法规形式保证文物工作的正常开展。其次,在 保护条例中,按照中央有关精神明确在城市维护费中提取2%—5%用于文物保护,并从旅游门票收入中提出一定比例用于文物部门的文物保护与维修。
2、广泛开展文物保护宣传,在规划、经济建设与旅游开发中,强化文物保护,把好规划一体、运作同步、利益共享三关,建立健全和完善旅游事业发展与文物保护长效机制。
3、建议争取省里政策支持和资金投入,保护并恢复史前文化藤花落古遗址整体格局,再现我市重要的历史文物场景,打造我市独具历史文化内涵的新的旅游增长点。
4、着力构建文物事业和旅游产业互动共赢的协调机制。我市南城古城,是我市研究古代乡里闾基地,是南城旅游开发条件最看好的古人文景观,但历经千年风雨,古建筑已旧迹斑驳,亟待保护缮修,应该引起政府和相关部门的足够重视,尽早纳入规划开发利用
文物是旅游业重要资源,也是发展旅游业新的增长点。发展文物事业,既是建设文化强市的迫切需要和造福后人的千秋功业,又有利于历史文物所携带的信息的传播,实现历史文物更大的社会和经济价值。据统计,我市已有68处文物保护单位被辟为参观旅游场所,占文物保护单位53%,文物与旅游相结合已取得可喜成果。为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促进文化旅游得发展,建议如下:
1、尽快出台地方性文物保护条例,以法规形式保证文物工作的正常开展。其次,在 保护条例中,按照中央有关精神明确在城市维护费中提取2%—5%用于文物保护,并从旅游门票收入中提出一定比例用于文物部门的文物保护与维修。
2、广泛开展文物保护宣传,在规划、经济建设与旅游开发中,强化文物保护,把好规划一体、运作同步、利益共享三关,建立健全和完善旅游事业发展与文物保护长效机制。
3、建议争取省里政策支持和资金投入,保护并恢复史前文化藤花落古遗址整体格局,再现我市重要的历史文物场景,打造我市独具历史文化内涵的新的旅游增长点。
4、着力构建文物事业和旅游产业互动共赢的协调机制。我市南城古城,是我市研究古代乡里闾基地,是南城旅游开发条件最看好的古人文景观,但历经千年风雨,古建筑已旧迹斑驳,亟待保护缮修,应该引起政府和相关部门的足够重视,尽早纳入规划开发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