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监管垃圾焚烧热电项目的建议
发布时间:2010-12-29 访问次
连云港晨兴环保产业有限公司垃圾焚烧热电项目位于大浦工业区,投资2.6亿元人民币,建设规模为日处理城市生活垃圾800吨,年上网电量近1.2亿度,供热48万吨。项目选用3台日处理300吨循环流化床垃圾焚烧锅炉配1台12MW及1台6MW抽凝式汽轮发电机组。该项目通过利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供热,达到控制二次污染,节约土地资源,实现城市垃圾无害化。 但垃圾含有某些金属,焚烧具有很高的毒性,产生二次环境危害。首先由于不能有效解决垃圾分类问题,垃圾焚烧发电会产生强烈致癌物质二恶英,二恶英的实时监控是世界级难题,目前尚无法解决。其次废水、固体废物污染不能有效解决。垃圾焚烧所产生的有害物质将严重危害人民生命安全。
建议政府部门在该项目环保标准达标前绝不能批准运营。即使营运了,也要加强监管,避免造成危害更大的二次污染。
建议政府部门在该项目环保标准达标前绝不能批准运营。即使营运了,也要加强监管,避免造成危害更大的二次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