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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路绿化工程质量亟待提高
发布时间:2013-04-25 访问
我市新海新区学院路新建工程凌州路至苍梧路段已经大体完工,实现了简易通车。但该路段的行道树只是“栽种”在一个20厘米左右的坑里,然后用几根木棍支撑。这样的植树方式,纯属做表面文章,根本就不可能保证树木的成活。为此,笔者建议:
    1、建立调度会议制度。每周召集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调度施工质量和进度工作。发现质量问题,及时纠正。如发现有整体问题,以至不能按工期完成的,应采取强硬措施,直至撤换施工队伍。
    2、认真制定绿化施工方案。路段施工单位,要认真制定施工组织方案,尤其是质量保证措施。必须安排管理能力强、技术过硬的施工管理人员负责项目的各个环节,并在开工前报市园林局审定。
    3、强化监理工作。监理公司要选派施工经验丰富、责任心强、敢于管理的监理工程师,实行旁站式管理,确保项目质量达到优良。如最后达不到优良工程,监理费用扣减30-50%,并记入不良记录。如建设单位中途发现监理人员不能保证工程达到优良,则中途撤换监理人员,直至撤换监理公司。
    4、工程质量需符合《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T82-99)和相关规定、规范,达到优良等级。养管期满时,所有植物的成活率和保存率必须达到100%。
5、对施工单位所选用的苗木规格、标准、施工质量存在严重问题,或根据已施工的工程进度无法按合同要求完成的,业主有权将其施工标段调整给其他施工单位,并没收履约保证金。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必须按标准整改,所需费用由施工单位自行承担,另外扣除合同价款的5%作为处罚。凡达不到质量要求,或被市领导点名批评的,记入不良记录,停止其半年至一年的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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