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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循环经济 建设低碳城市
发布时间:2010-12-29 访问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能源使用所带来的环境问题及其诱因不断地为人们所认识,大气中二氧化碳浓度升高所带来的气候变化,已成为不争的事实。既不能为了发展而牺牲环境,也不能为了保护环境而放弃发展。在此背景下,摒弃20世纪传统增长模式,直接应用新世纪的创新技术与创新机制,构建低碳经济模式和低碳生活方式,建设低碳城市,已经成为未来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
    以连云港为例,连云港是资源匮乏城市,是缺水城市,人均水资源拥有量为1600立方米/人年,不到全国平均水平的3/4,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1/5。随着临港产业以及全市经济社会的发展,用水需求不断增加,水资源的制约必将越来越显现出来。原材料和能源的不足,必将成为全市经济规模扩张的瓶颈,发展循环经济成为连云港的现实选择。
    建议:
    1、树立科学发展观念,完善政绩考核机制。发展循环经济,首先要转变发展观念,摒弃片面追求经济增长、不计资源环境成本的传统发展观,树立科学的可持续发展观和循环经济理念。要进一步完善现行的政绩考核机制,建立科学发展考核标准,通过政绩考核来引导循环经济的发展。
    2、倡导绿色消费,大力推进节约降耗。坚持“资源开发与节约并重,把节约放在首位”的方针,在生产、流通和消费的各个领域,大力节能、节水、节材、节地,节约各种资源,减少资源消耗。着眼源头控制,强化过程管理,加强对电力、医药、粮油食品、化工、建材、纺织、轻工等重点行业的能源、原材料、水资源消耗管理,努力实现以最少的资源消耗创造最大的经济效益。
    3、推动科技进步,大力发展环保产业。发展环保产业要在重点开发污染治理技术与装备的同时,更加注重开发减量化、再利用和资源化技术与装备;在大力发展污染防治装备制造业的同时,加快再生资源产业的发展,使环保产业真正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
    4、大力提高资源综合开发和回收利用率。对矿产资源开发统筹规划,加强共生、伴生矿产资源的综合开发和利用;大力推进尾矿、废石的综合利用;积极推进对废弃物的回收和循环利用,建立垃圾分类收集和分选系统,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加工、利用体系。
5、加强财税政策支持。发展循环经济是整个国家行为和社会行为,受益的是全人类和社会公众,政府应在促进公平和社会效率方面发挥作用,并通过制定法律法规,建立适应循环经济发展的制度体系,制止粗放型发展模式,鼓励循环经济发展。
(1)、财政补贴政策。政府可以考虑给开展循环经济的企业以财政补贴的照顾,如采取物价补贴、企业亏损补贴、财政贴息、税前还贷等形式。同时,对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使用的无污染或减少污染的机器设备实行加速折旧制度,从而调动企业发展循环经济的积极性,指导整个社会资源向循环经济的方向发展。
(2)、政府购买支出政策。政府采购具有很强的导向性,政府采用绿色购买行为,将具有绿色标志的、通过ISO14000体系认证的、非一次性的、包装简化的、用标准化配件生产的产品优先采购,将更能够大力促进循环经济的发展。
(3)、完善资源税收制度。一方面要扩大资源税征收范围,增加水资源税、森林资源税等,以解决日益突出的缺水问题和生态破坏行为;另一方面要强调资源税的惩罚性,将资源的使用量划分档次,不同档次使用不同的税率,税率逐级跳跃式增加,迫使企业发展循环经济。
(4)、完善现有的资源价格体制。逐步将水、电及其他资源和能源价格实行累进制,从而提高资源高消耗行业的成本,同累进制的资源税效果一样减少环境资源消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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