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制度创新推动低碳经济发展
发布时间:2011-01-07 访问次
低碳经济发展,是一个技术与生产力革新的问题。从技术变革与生产力进步的角度看,低碳经济发展模式及其所蕴含的新兴产业革命的本质,在于如何使这种发展模式下的产业生产力与生态生产力相互融合。
如果说,低碳经济发展模式下的新兴产业革命将会引致各国的生产力革新到一个新的水准,那么,必然要求相应的生产关系即各种制度条件与之相适应。换言之,没有适宜的制度保障,这种低碳经济条件下的生产力水平便无法得到持续的革新,相应的新兴产业革命也可能被延迟或终止。因此,对现有制度进行创新,使低碳经济发展模式下的生产关系适应生产力发展水平就显得尤为重要和紧迫。
对现有产业制度进行创新,其核心在于改善现有高碳经济条件下产业制度的两个维度:即“高碳产业链条”与“高碳产业结构”。
1、现有产业制度创新的一个重要方向,是降低其创造的单位GDP的碳强度。尤其要将能源、汽车、钢铁、交通、化工、建材等高碳产业所引申出来的上、下游产业链“低碳化”。
2、调整高碳产业结构,逐步降低高碳产业特别是“重化工业”经济在整个国民经济中的比重,并从生态设计入手形成自主知识产权,创造品牌与销售网络,提高核心竞争力,最终使国民经济的产业结构逐步趋向低碳经济的标准。
3、创新金融与财税制度。通过金融机构与政府部门的金融、财税制度创新、低碳技术的开发,来支撑低碳经济发展模式及其引致的新兴产业革命。同时,以金融、财税制度的创新,来规范新建企业的低碳技术标准,提高已有企业的低碳技术使用及研发水平,压缩高碳技术企业的规模与产能,使这些低碳技术型企业真正成为低碳经济条件下所引致的新兴产业革命的“弄潮儿”。
2010年3月26日
供稿人:江苏省政协委员、连云港市政协副主席、民盟连云港市委主委 范忠华